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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出发 织密未成年矫正“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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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凌亚燕
  • 2023-11-1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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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升高,怀宁县司法局聚焦构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管体系,始终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从思想改造、心理矫正、教育帮扶等方面,多举措、全方位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促使他们认罪、悔罪,重塑人生、走向新生。

树立在刑意识,夯实矫正理念。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多因精神空虚、法律意识淡薄、综合素质低、缺乏教育和管理等原因造成违法犯罪。为此,该局把严肃矫正纪律作为工作的切入点,规范报到程序。通过报到登记,及时采集各类信息,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及其成长经历,引导他们熟知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为其入矫后遵纪守法奠定基础;通过入矫谈话和个别宣告教育,着重强调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严肃性,明确他们的罪犯身份,树立他们的在刑意识,夯实他们的矫正理念。

制定矫正个案,注重因人施矫。司法所每接收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都会认真了解、研判其犯罪事实、个性特点、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并通过走访他们的亲属、邻居,掌握第一手资料,讨论制定出适合的矫正方案,做到因人施矫。在矫正过程中,通过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接触、了解,及时调整矫正方案,确保管控、教育矫正落到实处。

确立矫正小组,确保矫正到位。确立由司法所、社区、家庭相关成员组成的“三帮一”矫正小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监管。一是突出家庭在教育监管过程中的核心作用。一方面,通过督促其监护人尤其是父母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不良思想和行为方式的监督改造。另一方面,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所属家庭成员,指导父母亲人切实关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给予足够的关心照顾和正确的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二是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及志愿者的监管作用。通过定期走访村干、矫正志愿者等,全面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生活动态,鼓励他们参与公益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帮扶。三是确立司法所矫正责任人。落实一对一管控教育和帮扶,确保教育管控到位。通过多方教育矫正和帮扶,促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达到教育矫正和预防重新犯罪的目的。

保密个人信息,严格身份保护。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章规定,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保护。一方面,在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期间,严格注意调查方式和方法;另一方面,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公开进行矫正宣告,对工作档案进行保密,全程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矫正档案严格保密,严格管理。

丰富教育形式,侧重教育矫治。针对未成年人心理、身心发育、犯罪特点等特殊情况,一是注重加大个别教育力度,密切关注他们的日常表现,通过面对面教育谈话,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和法纪警示等教育活动,侧重于正能量宣传与感恩教育,注重改造他们的心理,促进他们法律知识的丰富,强化他们对社会生活的憧憬以及做遵纪守法、做模范公民的决心。二是结合每月教育,学习法律法规及时事政策、观看富有教育意义及警示教育影片,传递正能量,提高他们对社会的归属和认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司法所还开展解矫谈话,鼓励他们融入社会,做知法守法乃至护法的公民。今年以来,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教育谈话或心理疏导共52人次。

怀宁县司法局将继续用心呵护、教育挽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更正认知偏差、转变不良行为,让未成年人在成长的道路上不迷路。(作者:凌亚燕;初审:王振海;终审:江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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