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司法局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健全完善涉企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主动服务涉企领域,完善程序要素保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凝聚合法性审查之力,着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制度供给,为涉企事务“把好关口”。 围绕涉企行政规范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严格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拓展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涉企文件制定渠道,持续规范涉企文件评估活动。升级涉企事项优先审查,采取主动靠前、事先介入、提醒告知等方式,开辟涉企事项“绿色通道”,缩短审查时限。要求涉企政策“双审”制,对涉企事项采取合法性与公平性并行审查,有效营造晴朗市场环境。
健全审核机制,为公共政策“链条审查” 。细化公共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审核流程,将确定公共政策兑现类型作为前置送审要求,公共政策分解成最小“颗粒度”。四部门联审,优化顶层设计,夯实数据资源底座,指导统筹线上政策兑现,做好惠企政策资金保障,把好资金拨付“总开关”,共同推进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兑尽兑”,有效推进政府履约践诺,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加大清理力度,让企业发展“轻装上阵”。坚决破除制度障碍藩篱,按照“谁制定、谁清理, 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持续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从源头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清理工作重点关注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等5项重点情形,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存量”入手,打破各种“卷闸门”“玻璃门”政策限制,打造公平透明可期的制度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作者:丁丹;初审:王振海;终审:江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