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1 月 26 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本贵率执法检查组,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马健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金拱镇黄马村、金拱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地,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服务网络覆盖、案件办理流程、便民服务措施等情况,重点检查了基层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及实际运行成效,倾听一线工作人员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在县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心实践站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关于 “一法一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以及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汇报。与会的人大代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围绕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服务队伍建设、宣传普及力度、案件办理质量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检查组对全县“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指出,法律援助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司法保障制度,是推进法治怀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针对下一步工作,检查组着重强调,下一步要紧扣 “一法一条例” 要求,精准施策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一要创新宣传形式,拓宽传播渠道,普及法律援助政策与典型案例,提高社会知晓率;二要优化服务供给,简化审批流程,聚焦特殊群体需求,推动法律援助与多元纠纷解决方式衔接;三要强化部门协同,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落实经费保障,凝聚工作合力;四要加强队伍建设与业务培训,健全质量评估和激励机制,确保法律服务达标;五要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乡镇、村(社区)法律援助站点规范化建设,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作者:赵爽;初审:王振海;终审:汪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