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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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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军
  •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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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和怀宁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审议,拟对李春晓、汪檀、刘峰等3人见义勇为主要事迹予以公示。

李春晓见义勇为事迹

李春晓,1981年11月生,群众,个体工商户。

2026年4月23日,李春晓在怀宁县国建开元大酒店对面怀安河边散步途中,偶遇一起车辆落水突发险情。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不慎从河边台阶意外冲入河道,河道水流湍急,车辆落水后仅后轮勉强卡在河岸边,车身前半部分悬空坠入河道之中。受持续水流冲击影响,车身不断晃动、受力不稳,随时可能整体滑入深水、被河水冲走,车内驾驶员生命安全面临极大威胁,险情刻不容缓。危急关头,李春晓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第一时间开展紧急施救。在无任何救援工具、单人作业、现场危险的情况下,全力克服车身晃动、水流冲击、操作空间狭小等多重困难,沉着稳妥开展救援,成功将被困驾驶员从悬空危险车辆中安全转移上岸。

汪檀见义勇为事迹

汪檀,男,汉族,1992年11月生,中共党员,怀宁县石牌镇邮政揽投部快递员。

2026年5月28日,邮政投递员汪檀返程途经怀宁县皖河老桥,发现汪某某因家庭琐事欲跳河轻生。事发河段水深危险,现场无人敢上前。汪檀不顾安危,沉着安抚并找准时机果断将其抱住,拖至安全区域。随后他持续劝导二十余分钟,待当事人情绪稳定后带离危险路段,并报警配合调查。

刘峰见义勇为事迹

刘峰,1998年6月生,中共党员,怀宁县洪铺镇三岭村综治办主任。

2026年4月5日,三岭村团结组三叉路口,村民邓某驾车探亲时因操作不当,车辆侧翻坠入田坝,一家三口被困车内,情况危急。正在此处开展防火巡逻的刘峰听到撞击声后,立即赶赴现场救援。面对变形的车门和不稳定的车身,刘峰尝试开门,随后不顾危险俯身入车,成功将被困母女及邓某救出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安抚其情绪直至急救人员赶到。

现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实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怀宁县见义勇为促进会反映。电话:0556-4613998;地址:怀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307室;邮政编码:246121。

 

怀宁县见义勇为促进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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