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宁县金拱镇一家塑料包装加工企业的厂房里,殷某正耐心地为工人讲解技术要点,手把手教大家操作新购置的机器。眼前这位成熟干练的老板,几年前却是一名深陷人生低谷的社区矫正对象。因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殷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在怀宁县司法局金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刚入矫时,殷某情绪低落、抵触心理严重。他既担心矫正期间外出受限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又因强烈的羞耻感难以面对家人和同行。怀宁县司法局在督导检查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指导金拱司法所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从心理疏导、就业帮扶、家庭支持等多方面精准发力。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主动与他沟通,不断给予鼓励。得知他有意扩大生产规模,工作人员积极帮助他寻找合适的厂房;当他因生产经营需要外出时,依法依规简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主动开导殷某的家人,帮助家庭形成接纳与支持的温暖氛围。
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精准帮扶和家人的理解支持下,殷某逐渐走出阴霾,眼中重新燃起希望的光芒。他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坚持合法生产、依法经营。如今,他的厂房越做越大,工人越招越多,年前还在县城购买了新的商品房,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殷某的成功蜕变,是怀宁县司法局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怀宁县司法局坚持“依法监管、分类矫治、真情帮扶”的工作理念,积极协调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精准服务,着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持续为零,累计帮扶就业达百余人次,真正实现了“帮扶一人、稳定一家、平安一方”的良好成效。
下一步,怀宁县司法局将持续深化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社会化建设,不断健全所所协作、部门联动机制,织密安全监管网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司法行政力量。(汪玲 凌亚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