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乡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在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来临之际,为巩固做好群众“双提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3月19日上午,在秀山乡人大全程参与下,乡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会上,司法所长李静带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重温《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针对其中关于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假释等条款进行了重点讲解,详细讲述了矫正对象违法的严重后果。他要求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要端正态度,树立服刑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严守道德底线;常怀感恩之心,服从教育监管。并强调,矫正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监管区域,要按时到乡司法所报道,汇报思想动态,做守法公民。
通过此次活动,大大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起到了很好地警示作用,进一步保证了辖区内的治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