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洪某与余某却因宅基地纠纷产生积怨,3月2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前往潜山县某村,将这起土地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潜山县某村村民洪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了二层小洋楼及附属厕所和粮仓,邻居余某认为该厕所和粮仓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并影响了居住环境,违背了双方曾达成的界线协议。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移送至桐城法院审理。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涉邻里关系的案件如处理不当,不仅不能案结事了,甚至激化矛盾,便一改“坐堂问案”的办案模式,携卷进村,调查案情。洪某和余某一见面便争论不休,承办法官先安抚了两人的情绪,对争议地界进行勘察,并邀请当地村干部参与调解。借用“新时代六尺巷调解法”对两人进行释法明理。
“你们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了,遇到困难还要相互搭把手呢。”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洪某打开了心结,表示愿意自费拆除厕所和粮仓。两人达成和解协议,多年的老邻居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