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资金储备有限,一笔应收货款直接关系企业日常运转与员工薪资发放。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青草人民法庭聚焦涉企纠纷,高效调解一起定作合同案件,及时为小微企业追回欠款,以司法力量助力企业稳定经营。
桐城市某包装有限公司自2024年下半年起与江苏某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双方约定由桐城某包装公司根据被告需求,定制生产各类食品塑料包装袋,合作期间采用滚动结算的方式支付货款,业务合作持续至2026年1月。
2026年1月28日,原告向被告发送正式对账单,详细核对双方合作期间的供货金额与付款明细,确认被告累计尚欠货款123653.2元。被告核对账目后予以确认,认可该欠款金额。对账完成后,被告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但受市场经营、资金回款滞后等因素影响,付款未能全部结清。截至2026年4月,被告仍拖欠原告货款42841元。
为追回欠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原告多次主动与被告沟通催款,但被告始终未能结清剩余货款。长期拖欠的款项导致原告企业资金链紧张,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在多次自行协商无果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桐城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快速阅卷梳理案情,逐一核查供货单据、对账单、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明确该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考虑到原、被告此前长期友好合作,并无根本性矛盾,且该案涉及中小微企业切身利益,生硬判决易增加双方诉讼成本、损害企业合作关系。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优先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被告如实说明自身经营现状,诚恳表示并非恶意拖欠货款,而是企业近期资金周转迟缓、回款困难,暂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同时明确表达了积极还款的意愿。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结合案件事实向双方释法明理,详细讲解合同履行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被告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立足长远化解矛盾。
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与积极斡旋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由被告于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剩余全部货款42841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据悉,调解协议签署当天,被告当即足额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该案圆满办结。这笔拖欠货款的快速到位,有效缓解了本地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