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怀宁长安网,怀宁县委政法委员会、怀宁县法学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安联播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解释

  • 本站
  • 安庆政法委办公室
  • 2013-01-23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最高人民法院22日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这个总共9条的司法解释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具体含义;二是明确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认定标准;三是明确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认定标准,特别对行为人逃匿情形下“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的内涵作了规定,以便于司法实务操作;四是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作了解释等。(徐隽)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怀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电话:0556-4611124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